法官“帶貨”的司法拍賣

2020-01-07 歐陽倩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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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們,注意了!”說著,夏婕在鏡頭前翻出了手里那件大衣領口處的吊牌。那是一件標價600元左右的明黃色仿羊羔絨大衣,在夏婕的直播間里起拍價僅為1元。“大家看一看,還有吊牌哦,我們的衣服都是全新的!”

2019年12月21日上午,秦淮法院的法官們正在直播司法拍賣。新京報記者 李桂 攝

2019年12月12日,寧波中院直播拍賣的青島海景房以451萬元的價格成交。網頁截圖

河南新鄉紅旗法院直播騰房。網頁截圖

貴州省仁懷市法院拍賣的部分黑社會涉案資產。網頁截圖

貴州省仁懷市法院拍賣的部分黑社會涉案資產。網頁截圖

貴州省仁懷市法院拍賣的部分黑社會涉案資產。網頁截圖

貴州省仁懷市法院拍賣的黑社會涉案資產。網頁截圖

與絕大多數妝容艷麗、穿著時尚的主播不同,夏婕只化了淡妝,穿黑色法官制服、戴紅色領帶,左胸前還別了一個小法徽。她是南京市秦淮區法院執行局局長,一名員額法官,她所在的直播間正是秦淮法院的司法拍賣現場。

自2017年起,各地各級法院開始嘗試互聯網司法拍賣。迄今為止,全國已有淘寶網、京東網、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公拍網等7家平臺提供司法網拍服務。

而2019年12月以來,包括秦淮法院在內的十余家法院又陸續開通了網絡直播司法拍賣。直播間里,法官們紛紛變身購物主播,一邊回答著“網友寶寶們”的提問,一邊做起了賣車、賣房、賣貂皮的“帶貨”生意。

不過,“帶貨”從來不是直播司法拍賣的唯一目的。曾經那些線下司法拍賣中的切膚之痛——拍賣機構傭金高昂、串標圍標時有發生、法院內部廉政風險等,都在互聯網拍賣、直播拍賣中漸漸絕跡。

貂皮、別墅、大金鏈子

2019年12月21日,秦淮法院執行大廳的角落里,一塊深藍色的“背景布”上打上了紅色“拍賣”“直播”字樣。這本是一塊電子屏,往常用來顯示法院通知或“老賴”信息。

為了直播拍賣,會議室里的桌子被搬到電子屏前,桌子前不到兩米的地方立了三腳架、照相機,旁邊則是專業的攝影棚補光燈。

除了夏婕,這場直播還有兩名主播:從直播公司請來的專業主播橘子、秦淮法院網拍負責人費月錦。三個人分工明確,橘子負責活躍氣氛、把控流程,夏婕和費月錦負責講述拍品背景和相關法律知識。

與普通帶貨直播不同,要想成為司法拍賣直播的買家,競拍者必須事先繳納拍品起拍價5%-20%的保證金。這次直播,秦淮法院賣的是4款共500件女士外套,每件起拍價1元,保證金0.2元。

還沒顧得上具體展示,費月錦就介紹起了這批衣服的來源。它們源于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南京某服裝公司欠了一家加工企業的錢,因為服裝公司名下已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所以經加工企業申請、秦淮法院判決,這批衣服的拍賣所得將被用來償還欠款。

“開始我們也想過是不是可以把這批衣服打包出售,但除了服裝公司,很少有人會一次性購買幾百件一模一樣的衣服,所以法院最后決定把衣服以單件的形式放到網上直播拍賣。”費月錦說,他們想嘗試一下,看看市場效果。

對于二手空調、服裝這類價值不高的動產,法院執行過程中無需經過專業評估機構估價,法官們可以按經驗自行制定起拍價。依據南京中院的相關規定,此類拍品按照價值分為千元以下、千元至萬元兩檔,對應的起拍價分別為1元、100元。“這就是為什么一件標價600元的大衣,我們的起拍價只有1元。”費月錦說。

夏婕在鏡頭前展示衣服的同時,競價已經開始。75分鐘內,數十名買家對這件衣服出價29次,最終以38元的價格成交。其余的幾百件大衣,也在一個多小時的直播后全部拍出。

與秦淮法院批量化拍賣服裝相比,許多法院的拍品平日里難得一見。比如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法院拍賣過極具地方特色的貂皮大衣;浙江省寧波市中級法院拍賣過上千棵還長在土里的林木所有權;貴州省仁懷市法院拍賣過黑社會頭目劉某的涉案資產,除了金戒指、金項鏈,還有一根重約一斤的足金墜鏈,僅鏈條就有小手指粗細,下面墜著一塊半只手掌大小的觀音吊墜,起拍價15萬元。

2019年12月6日,河南省新鄉市紅旗區法院直播拍賣了一套房產,介紹資料里包括一條長約一分鐘的視頻。視頻從房屋進門處開始拍攝,不僅可以看到屋內的法院封條,還能看見每個房間的布局、裝修情況,就連水晶吊燈和窗外景色都有專門鏡頭。

同一天,新鄉市中級法院的直播拍賣也跟房子較上了勁:法官在線騰房。那是一處被抵押的房產,新鄉法院執行局局長沈志勇緩緩撕開門上的封條,數名工作人員拿著執法記錄儀魚貫而入,一邊清點原房主留在屋內的物品,一邊將它們搬了出來。

高傭金引發的廉政風險

52歲的費月錦在法院系統工作了十余年,從2017年起負責與司法拍賣相關的工作。與普通商業拍賣不同,司法拍賣是法院在民事案件強制執行程序中,自行或委托拍賣公司公開處理債務人的財產,用以償還債權人。

在費月錦的印象里,2014年以前的實踐中,司法拍賣多由法院委托專業拍賣機構進行,并向后者支付成交額0.5%-5%不等的傭金。那時候,司法拍賣全在線下進行,競拍者要先到銀行繳納保證金,再到拍賣現場舉牌競價,法官反而無需出現在拍賣現場。

“過去,每個省的法院系統都有一個拍賣機構名單,各法院通過搖號隨機選取拍賣機構。”費月錦說,司法拍賣的拍品中,不乏單價過百萬的收藏品和價值上億的不動產,一場拍賣下來,傭金非常可觀。

在寧波市中級法院執行裁決處處長金首看來,對拍賣公司而言,司法拍賣是一個掙錢的好機會。“這么多拍賣公司,你給這家做還是給那家做?雖說是搖號選取,但實際情況很難確定。所以有利益,它就會來圍獵執行局法官或者其他負責拍賣的工作人員,進而發生一些不廉潔的事。”金首說。

據人民法院出版社《全國法院決戰執行難工作全景報告》:在實行司法網拍前,全國法院查處的違法違紀案件中,近70%集中在民事執行領域,其中又有約70%發生在資產處置特別是司法拍賣環節。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湖南省高級法院原院長吳振漢、重慶市高級法院原副院長張弢等人,均曾涉及違規司法拍賣行為。

除了廉政風險,線下司法拍賣還可能存在程序不夠透明等問題。

2012年左右,金首還是寧波市鄞州區法院的執行局局長。一次,鄞州法院要變賣一批機器,沒想到卻有競拍者打來舉報電話,稱到指定銀行柜臺繳納競拍保證金時受到阻撓。有時,一場拍賣十余人報名,但現場只有兩三人競價。出現這種情況,很可能是競拍人圍標、串標。

“此外,傳統拍賣還有一個問題跟它的地域性相關。”金首說,在線下拍賣時代,普通人想要了解司法拍賣相關的信息,只能到法院來了解。法院會提前在門口貼一個拍賣公告,“最多再在本地報紙的角落里登一下”。金首表示,這樣會導致司法拍賣的傳播面比較窄,溢價率和成交率都不高,“相當于競買的人少,價格上不去,經常賣不掉。”

從線下到線上

金首曾經就職的鄞州法院是最早“觸網”的法院之一。為了規避線下司法拍賣可能導致的各種問題,從2012年起,該院便開始了司法網拍的嘗試。

金首記得,那年7月,鄞州法院與寧波市北侖區法院首次與外部網絡平臺合作,分別拍賣了一輛寶馬7系轎車和一輛小客車。作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那次司法網拍后,指責的聲音鋪天蓋地:幾十名拍賣公司的人站在浙江高院門口抗議,讓法院撤銷此次拍賣;中國拍賣行業協會也在報紙上發文,稱“網絡司法拍賣活動的做法不符合當前拍賣相關法律法規”。

針對輿論指責,法院系統早有預期,因為司法網拍一旦推開,最先受影響的就是拍賣公司的生意。“后來我們通過媒體做了一些反擊,說明法院這么做是合法的。”金首解釋,因為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了法院“可以”司法拍賣,但沒規定拍賣的執行主體,所以實踐中既可以委托拍賣機構做,也可以法院自己做。

鄞州法院嘗試司法網拍后僅僅一個月,民訴法得到修正,與司法拍賣相關的表述被改成了“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在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譚秋桂看來,修改后的民訴法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的財產,這意味著法院自行拍賣的強制程度更高了。

此后,司法網拍的道路似乎越走越順。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開始起草,并于2016年發布。發布會上,最高法院執行局局長孟祥表示,在互聯網+作為國家戰略推進的時代背景下,法院的司法拍賣改革應當順應信息化發展趨勢,鼓勵優先通過網絡拍賣的方式處置財產。

在多名受訪法官眼中,司法網拍的優勢顯而易見:沒有拍賣公司介入,不再有人抽取高昂傭金,法院也降低了廉政風險;競拍者之間互不見面,降低了串標、圍標的可能。此外,隨著拍賣渠道的變化,競拍者的地域性限制也被互聯網打破。

“比如寧波中院在衡水有一套房子要拍賣,如果是在寧波拍,基本沒人要。寧波人可能連衡水在哪兒都不知道。”寧波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局長呂宇說,而且法院還要糾結找哪里的拍賣公司——寧波的拍賣公司不了解衡水的市場行情,衡水的拍賣公司需要對接的工作量更大,“但司法網拍推開后,這些問題迎刃而解。”

呂宇記得,2014年左右,寧波中院要拍賣20多套位于湖北宜昌的商品房,最初找了一家寧波的線下拍賣公司。但因為信息不對稱,知道這次拍賣的人不多,沒什么人報名,最后一套房子都沒賣出去。

二拍時,寧波中院調整策略,在宜昌當地的各大報紙和電視臺投放了不少廣告,還把房子放上了互聯網。經過司法網拍,20多套房產被拍得一套不剩。

法官“帶貨”

金首所在的寧波中院,是在2019年12月12日開始直播司法拍賣的。直播前20天,她就開始為挑選拍品發愁。

彼時,寧波市各基層法院進入執行階段、需要拍賣的標的物共有50余件,均由寧波中院拍賣。除了散落各地的房產、車輛,還有一些機器設備、公司股權,甚至土地使用權。鑒于這是寧波中院的司法拍賣首次亮相網絡直播,金首希望可以吸引公眾關注,所以選擇拍品時,她要兼顧種類和地域的豐富性,“各種各樣的都要找”。

最先被挑中的,是青島CBD核心區內的一套海景房,大約120平方米,評估價格約為567萬元。此前,這套房子已在網上拍賣過一輪,但最終流拍。

“一般情況下,拍品第一次拍賣的起拍價,最低可為評估價的70%。流拍后,二拍的起拍價最低可為一拍起拍價的80%,也就是評估價的56%。”金首說,如果二拍還沒賣出去,拍品就會進入變賣環節,價格更低。青島那套海景房是二拍,起拍價不到320萬,約合評估價的56.4%。

經過一番權衡,最終,一套青島海景房、一套上海住宅房、上千棵還長在土里的林木所有權、一個后七位數為“1233333”的手機號碼等共8樣拍品被金首選入寧波中院的直播間。

“雙十二”直播那天,向來素面朝天的金首特意化了淡妝:自己涂了粉底,請辦公室的小姑娘幫忙抹了腮紅,最后還涂了一點口紅。衣著方面,她穿了與夏婕出鏡時相同的法官制服,這是司法直播拍賣時法院工作人員的標配。

據呂宇介紹,之所以讓金首做主播,是因為她在執行領域工作多年,對司法網拍流程很熟,表達能力也強,可以解答網友提問。此外,金首還多次參加過新聞發布會、接受過電視臺采訪,知道如何面對鏡頭。

直播前,金首特意研究了其他法院的直播視頻,發現有的法官習慣低頭看材料,不與網友交流,“感覺很不好”。她時刻提醒自己,不要出現同樣的錯誤。此外,她還在彩排時發現,自己稍一轉頭與其他主播交流,畫面就只能拍到側臉,觀感不好。所以直播時,她盡量避免轉頭。

真到了直播時,金首感覺這和在電視臺接受采訪還是不一樣。“電視臺是可以剪輯的,講得不好,可以剪掉。但直播是落字無悔,講出去就回不來了。”

好在那次直播非常成功。只用了一小時,所有拍品就被全部拍出。其中,青島的海景房以451萬元的價格成交。包括其他未被單獨介紹的拍品在內,寧波中院在這次直播拍賣中的成交額超過一億元。

金首也認為效果出乎意料的好。直播后,一些許久不見的老同學看了新聞,專門跑來詢問:“你們法院的東西還可以拍賣啊?拍賣還能在網上做?還不要傭金?”就連金首出去買菜,也被賣菜的老板認了出來——這就是前兩天在網上賣貨的法官!

直播不是萬能的

但對于法院而言,司法拍賣中的一些痼疾,依然無法靠直播解決。比如在線下拍賣時代就存在的問題——拍品瑕疵擔保責任。

在譚秋桂看來,拍賣標的物存在瑕疵的情況下,法院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首先要看拍賣前法院是否如實公開了標的物已知的瑕疵。如果拍賣前法院已經公開該瑕疵,拍定人就無權要求撤銷拍賣。如果法院事先沒有發現或者沒有公示該瑕疵,拍定人應該有權請求撤銷拍賣。

“法院是有責任鑒定拍品真偽的,因為司法拍賣是一種司法行為。但現在的問題是,法院有沒有能力做鑒定。”譚秋桂說,鑒定是一件非常復雜的事,特別是涉及奢侈品、名酒等的鑒定,法院自己可能都確定不了真假。

據多家媒體報道,2019年12月,南京某法院的司法變賣中,買受人以11.2萬元的價格買下了一款包,后經多家機構鑒定,這是一只仿冒的愛馬仕鉑金包。但在該法院的拍賣公告中,這只包的市場評估價格為20萬元,11.2萬元為變賣價,包的品牌未被提及。

譚秋桂認為,從拍賣公告的內容看,法院把它當成了真愛馬仕。“這就屬于法院公開的信息有誤,沒有真實反映包的品質。所以法院應當為此負責。”對此,當事法院回應稱,將主動聯系買受人,結合其異議申請及相關證據,按規定予以審查處理。

但西南政法大學比較民事訴訟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谷佳杰認為,一般情況下,法院只要在拍賣公告中盡到了正常、合理、規范、充分的義務,就不必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比如法院可能會說,我們下面拍賣的是一箱標注了茅臺字樣的白酒,但不會說我拍賣的就是真正的茅臺酒。”

不過在直播拍賣時代,法院、法官從幕后走到臺前,競拍者更會對公權力產生天然的信任。這種情況下,一旦拍品后續出現瑕疵,那么受損的就是法官、甚至法院的形象和信譽。“不良影響可能會被放大。”谷佳杰說。

此外,中國各地、各級法院內案多人少的矛盾并不鮮見。在譚秋桂看來,許多執行庭的法官都在外面查封、扣押財產,當事人想和他們見上一面都難,“所以法官哪有時間直播拍賣?”

但谷佳杰認為,對于司法拍賣來說,任何有助于增加曝光度、提高溢價率的方法,都是正確的發展方向。如果直播能夠成為吸引大眾關注的契機,這對執行工作本身就是有益的。

雖然去年年底以來,各家法院的直播拍賣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績,但是否要將其常態化、常規化,似乎誰都沒有答案。多家法院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年底法院工作繁忙,暫時沒考慮下次直播。

在金首看來,直播之初,法院的主要目的是宣傳司法拍賣,現在這個目的已經達到了。如果再次直播,傳播效果說不定會大打折扣。

“那次直播后,有人問我還會不會再次直播?我只能說,合適的時間,如果有合適的拍品,那也是可以做的。”金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