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網紅”出獄了,然后呢?

2020-04-21 玥玥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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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網上名氣頗大的“竊格瓦拉”周某出獄了。連他自己都沒想到,幾年前他因偷車被捕后面對采訪鏡頭說的一些話,竟然成了網上的流行語,同時也讓他成了人氣頗旺的網紅。在周某入獄期間,“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等出自周某之口的互聯網名“梗”流行了數年之久,絲毫沒有衰減的趨勢。

面對周某這個超級“網絡IP”,30多家網紅、直播公司一待周某出獄,便競相與他簽約,其中甚至有公司開出了200萬元的高價,實在令人咋舌。

就在輿論質疑作為刑滿釋放人員的周某是否有資格成為“網紅”的時候,周某卻對媒體表示:“不會簽約網紅直播。簽約就相當于給他打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在獄中的改造生活,讓周某對自己的過往產生了強烈的悔改之意。面對年邁的父母,周某希望能在家里花更多時間陪陪家人。顯然,出獄后的“竊格瓦拉”決心“隱退江湖”,那些希望從他身上“掘金”的網紅公司,恐怕要失望了。

其實,即便周某愿意“重出江湖”,恐怕多數理性的網友也不會把他當成什么明星人物來追捧。此前,周某的形象之所以能在網上迅速走紅,是因為網絡文化的一大特征就是“反常規”,越是看起來荒誕不經的事物,越有可能突然爆紅。然而,從行為性質上講,盜竊是違法犯罪行為,是任何惡搞都無法抹消的事實。網紅文化或許可以讓周某的形象成為一個“流行迷因”,卻不可能讓他成為真正的榜樣與明星。

網紅文化將一個人“捧上神壇”,必須基于社會倫理的常識,決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線。尤其是不少年輕人在網上將這位“竊格瓦拉”奉為所謂的“心靈導師”,更是不能被忽視的現象。雖然這其中有些戲謔的成分,但網紅本質上仍屬于偶像,將曾經的偷車賊當成偶像來追捧,對年輕人并無積極影響。在這一點上,希望重金聘請周某的網紅公司,顯然沒有看清這個道理,相比之下,倒是周某自己看得更加清楚,因此并未輕率“入局”。

如今,網紅市場雖然已經走過了魚龍混雜、秩序混亂的“野蠻生長”階段,但個別網紅經濟打造者只顧吸引眼球、不顧社會效益的做法,依然對行業生態有著不容小覷的負面影響。不論是社會主流輿論還是《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鼓勵的都是健康、和諧的直播氛圍。一味追求流量、刻意制造噱頭的做法,最多只會給其帶來短期的利益,長遠來看,如此行為既無趣又無意義,最終傷害的還是自己的利益和形象,破壞的是網絡公共空間的氛圍。

不論是從網絡文化氛圍的角度上考慮,還是從網紅自身的長遠發展上看,網紅經濟的發展,都不能與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相背離。曾經犯過嚴重錯誤的網紅若能洗心革面,加強學習,提高法律意識,能從一個改過自新的角度重新樹立自己的公眾形象,才是真正的網紅晉級之法。

因此,當周某的故事,最終能以“法律成功改造迷惘青年回歸社會”的結局告終時,其公眾形象才是真正有價值的。這樣的網紅才是真正能起到積極引導作用的偶像,廣大民眾也樂于見到如此形象的“新網紅”在網上越來越多。反之,如果周某的經歷,最終成了缺乏正確價值觀的企業的牟利工具,不論對周某還是社會而言,都只會造成進一步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