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結婚證可替代紙質證書?民政部:不具法律效力

近日有媒體報道,目前,福建、江西、浙江、江蘇、重慶等地陸續開通了“電子結婚證”功能,“電子結婚證”可用于購房貸款辦理、房產過戶等,紙質結婚證將被替代。
據新京報報道,對此,民政部社會事務司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的“電子結婚證”并不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不能代替以往的實體結婚證。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負責人表示,當前開通的“電子結婚證”只是電子卡片形式展示的婚姻登記信息記錄,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婚姻登記電子證照,并不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也不能代替實體證。
該負責人還表示,個別媒體宣傳所謂的“結婚不用去民政局,可在支付寶領取‘電子結婚證’”系誤讀。實際情況是,領證后在支付寶等App上,通過個人授權后查詢到本人的婚姻登記電子記錄。“電子結婚證”是一種附著紀念意義的電子記錄,僅供個人查詢,不作婚姻登記證件使用,也不能完全代表當事人的婚姻狀況,無法律效力,不屬于國家機關簽發的結婚證的電子證照。
同時該負責人也透露,民政部正在推動婚姻電子證照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