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錘子拿貨不給錢?丹陽電子公司太艱難了

2019-11-07 李思綺 獵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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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丹陽人民法院對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及羅永浩實施限制消費:限制其旅游、度假、購買不動產的高消費行為,甚至其連飛機列車軟臥及高鐵都不能坐了。

據江蘇丹陽市人民法院對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發布的消費禁令來看,2019年09月04日丹陽市人民法院立案執行申請人江蘇辰陽電子有限公司申請執行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由于錘子數碼科技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根據相關規定,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及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羅永浩被限制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丹陽限制令部分截圖

對此,羅永浩本人于當天發出微博發出聲明表示,雖然過去的10個月一直都在和時間賽跑,而且跑的還挺好,但還是上了法院的限制消費令名單,即所謂的“老賴”名單,我的創業過程算是相當完整了。很多朋友發短信問候,我就寫個長文一并答復了。

而昨日,丹陽法院執行局局長明確回應道,羅永浩即使“賣藝”也會還債,作為一名社會公眾人物,更應該給社會大眾做好“誠信”的表率。

限制消費和失信有明確的關系嗎?

今日最新消息,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律師曾杰辯護認為,羅永浩不是“老賴”,也沒有5次接到限制高消費令。很多人包括部分媒體甚至是羅永浩自己,都以“老賴”一詞形容羅永浩,這是錯誤的。

事實上最關鍵的一個問題是,羅永浩是被限制高消費,被列入“限制高消費名單”,不是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傳說中的老賴名單)。

因此羅永浩不是“老賴”,只是被限制高消費,另外錘子羅永浩也沒有5次接到限制高消費令。

這件事是據此前羅永浩已經五次被限制高消費的報道,其理由是根據執行信息公開網上的信息,已經有很多個叫羅永浩的被限制高消費。

實際,我們除了關注老羅的同時,我們也應分一點注意力在那些拖欠的企業上,比如上述江蘇辰陽電子有限公司。

這家公司其實一直都活在我們身邊,大家用的安卓手機充電頭大部分都是江蘇辰陽電子有限公司制造的,但其之前早有被樂視拖欠欠款未還,現在又來了錘子,此外也還有很多別的欠款未收回。

2014年,錘子科技創始人羅永浩正式發布Smartisan T1手機,而后于今年十月離開堅果手機團隊,順利進入電子煙行業。

但老羅的路并不是很順利,老羅這邊剛發布了電子煙廣告,那一邊國家電子煙的禁令就來了。據丹陽市人民法院公告:

此次限制令完全是由于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完成給付任務,

此外還有樂視(圖片來自壹網吃喝玩樂)

拋開正在風口的老羅不看,對于這些下游實業制造商,通常先拿貨再給錢是常態,但也總有給不起的時候,下游企業不容易,丹陽電子公司很難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