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遠程控制電腦盜竊100個比特幣,被罰款5萬

IT前沿9月11日消息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這樣一起案例,一名比特大陸員工遠程入侵公司租用的阿里云服務器,盜竊了100個比特幣。
根據裁判文書,被告人仲某某自2015年11月16日起擔任北京比特大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比特大陸公司”)運維開發工程師。2017年9月15日18時許至次日1時許,其在北京市海淀區,通過使用TEAMVIEWER軟件遠程控制其在比特大陸公司工位上的電腦,使用ROOT權限進入公司租用的阿里云服務器,在比特幣錢包程序中插入代碼轉移了比特幣100個至其在互聯網站的個人“錢包”里。同年9月16日9時許,比特大陸公司發現網絡上公司的比特幣余額不足,遂向北京知道創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尋求幫助并支付“信息技術服務費”、“安全服務費”人民幣3.6萬元。
案發后,被告人仲某某自動投案,于2018年1月2日被羈押。其已退還比特大陸公司比特幣90個。
法院認為,被告人仲某某采用技術手段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應予懲處。
鑒于被告人仲某某犯罪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故本院對其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三條、第六十四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四)項之規定,被告人仲某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向被告人仲某某追繳違法所得的比特幣十個,發還北京比特大陸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