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生活”侵害“小米”商標,被判賠5000萬!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已于3月3日發布,為準確理解和適用《解釋》,保證正確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3月15日,最高法發布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典型案例。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發布的6個典型案例,多起涉及小米、五糧液、阿迪達斯等高知名度商標。其中,賠償數額最高達5000萬元。
小米告“小米生活”商標侵權
按照侵權獲利額三倍,判賠5000萬
最高法通報的基本案情顯示,2011年4月,小米科技公司注冊了“小米”商標,核定使用商品包括手提電話、可視電話等。此后還陸續申請注冊了“智米”等一系列商標。
小米科技公司、小米通訊公司自2010年以來,先后獲得行業內的多項全國性榮譽,各大媒體對小米科技公司、小米通訊公司及其小米手機進行持續、廣泛地宣傳報道。
2011年11月,中山奔騰公司申請注冊“小米生活”商標,2015年被核準注冊,核定使用商品包括電炊具、熱水器、電壓力鍋等。
2018年“小米生活”注冊商標因“系通過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被宣告無效。此外,在中山奔騰公司注冊的90余件商標中,不僅有多件與小米科技公司“小米”“智米”標識近似,還有多件與“百事可樂PAPSIPAPNE”“蓋樂世”“威猛先生”等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
江蘇省高級法院認為,網店商品的評論數可以作為認定商品交易量的參考依據。涉案23家店鋪的銷售額可以納入本案侵權獲利額的計算范圍。
法院認為,直到二審期間,中山奔騰公司等仍在持續宣傳、銷售被訴侵權商品,具有明顯的侵權惡意。中山奔騰公司等通過多家電商平臺、眾多店鋪在線上銷售,網頁展示的侵權商品多種多樣,數量多,侵權規模大,該情節亦應作為確定懲罰數額的考量因素。
“小米”商標為馳名商標,具有較高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市場影響力。被訴侵權商品被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為不合格產品,部分用戶亦反映被訴侵權商品存在一定的質量問題。
法院認定,中山奔騰公司等實施的被訴侵權行為導致小米科技公司、小米通訊公司良好聲譽受到損害,應當加大懲處力度,以侵權獲利額為賠償基數,按照三倍確定賠償額,對小米科技公司、小米通訊公司主張的5000萬元賠償額予以全額支持。
對于該案的典型意義,最高法介紹,判決全面分析闡述了認定懲罰性賠償的“惡意”“情節嚴重”要件以及確定基數和倍數的方法,既考慮到被訴侵權商品銷售特點,又全面分析了影響懲罰倍數的相關因素,確定了與侵權主觀惡意程度、情節惡劣程度、侵權后果嚴重程度相適應的倍數,為懲罰性賠償制度的適用提供了實踐樣本,體現了嚴厲打擊嚴重侵害知識產權行為的導向。
銷售假冒的“五糧液”等白酒
法院判令售假者承擔兩倍賠償
最高法此次發布的6起典型案例中,還包括五糧液公司與徐中華等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據基本案情通報,五糧液公司經商標注冊人許可,獨占使用五糧液注冊商標。徐中華實際控制的店鋪曾因銷售假冒五糧液白酒及擅自使用“五糧液”字樣的店招被行政處罰。
徐中華等人因銷售假冒的“五糧液”等白酒,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等刑罰。在徐中華等人曾因銷售假冒“五糧液”商品被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情形下,一審、二審法院考量被訴侵權行為模式、持續時間等因素,認定其基本以侵權為業,判令承擔兩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對于該案的典型意義,最高法介紹,徐中華因侵權被行政處罰后再次實施相同或者類似侵權行為,后又被人民法院裁判承擔刑事責任。在此情形下,一審、二審法院充分考慮被訴侵權行為持續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懲罰性賠償的基數和倍數,準確界定“以侵害知識產權為業”等“情節嚴重”情形,依法懲處嚴重侵害知識產權行為,有力保護了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具有示范意義。
三年間三次被查獲侵權阿迪商標
按三倍確定賠償數額共103萬余元
阿迪達斯公司與阮國強等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中,阮國強等人出資注冊成立的正邦公司,于2015至2017年先后三次被行政部門查獲侵犯阿迪達斯公司“adidas”系列商標權的鞋幫產品,并被處以行政處罰,累計侵權產品數量高達17000余雙。阿迪達斯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適用懲罰性賠償判令阮國強等人賠償阿迪達斯公司經濟損失2641695.89元。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正邦公司主觀惡意非常明顯,被訴侵權行為持續時間長,后果惡劣,屬于情節嚴重的情形。該院選取189元/雙正品鞋單價作為計算依據,采信阿迪達斯公司提供的2017年度會計報表所顯示的50.4%的毛利潤率,并將正邦公司第三次被查獲的6050雙鞋幫計算為銷售量,又考慮被訴侵權產品均為鞋幫產品,并非成品鞋,尚不能直接用于消費領域,酌情扣減40%,最終以阿迪達斯公司經濟損失345779.28元的三倍確定了1037337.84元的賠償數額。
對于該案的典型意義,最高法介紹,準確計算懲罰性賠償的基數是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的重要前提。二審法院對于權利人盡了最大努力所舉證據,不輕易否定,而是堅持優勢證據標準,合理確定了懲罰性賠償的基數,同時,在適用“依請求原則”、認定“情節嚴重”方面也具有示范意義。
紅星新聞記者 高鑫 北京報道
編輯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