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電話可罰1萬美元,能根治AI騷擾電話嗎?

2019-12-24 Luci 新京報
瀏覽

 (原標題:一通電話可罰1萬美元,能根治AI騷擾電話嗎?)

據媒體報道,近日美國國會通過了《機器人電話濫用犯罪執法威懾法案》,以加大對AI騷擾電話的打擊和治理力度,該法案在美國眾議院以壓倒性多數批準,之后在參議院一致投票通過,只等特朗普簽字,它就會正式生效成為美國法律。該法案有一條規定被國內媒體廣泛報道:新法律生效后,監管電信市場的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可以對每通騷擾電話開出最高一萬美元的罰單。

治理AI騷擾電話,“重罰”并非釜底抽薪之舉

時下正逢因特朗普遭彈劾而引發美國兩黨嚴重分歧,但在反AI騷擾電話方面卻體現出兩黨驚人的一致性。

高昂的罰款顯示出美國全社會對AI騷擾電話的同仇敵愾,但客觀說,提高罰款上限并不是人類治理AI騷擾電話的重點。因為是借助高科技,AI騷擾電話的呼出量極大,騷擾效率極高。

事實上,之前美國對AI打騷擾電話的處罰上限是1500美元,2016年就有一名男子因用AI打了9600萬通騷擾電話,被罰款1.2億美元。但結果是,2018年美國發生的AI騷擾電話仍比2017年增長了46%。

所以從本質上說,AI騷擾電話治理問題,還是一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問題。就像法案名稱所顯示,重罰只是一種“威懾”,關鍵還是要提高治理能力。

比如新法律要求美國各大電信運營商加速部署STIR/SHAKEN技術協議,該協議可以使運營商交叉驗證其網絡上的號碼,以確保阻止來電顯示欺騙。在此前,美國12家運營商和多個州的檢察長已經開始推動部署STIR/SHAKEN技術協議,這次則是在法律上予以確認和落實。

其中一個重要的變化在于,以前是運營商們被要求停止自身制造的AI騷擾電話,現在則被進一步要求主動通過技術識別并阻止AI騷擾電話。也就是說,根據新法律,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和運營商獲得了更多的授權,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打擊騷擾電話。

在極為重視權利保護的美國,這種授權還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隨著AI技術的提高,AI騷擾電話也越來越逼真和具有隱蔽性,打擊起來難免也隨之受到更多掣肘,這就要求治理力量在法律、技術手段、橫向協作等多個領域的能力也須相應加強。

與AI的合作與對抗,將長期存在

中國也是AI大國,所面臨的AI騷擾電話問題與美國基本上類似,這使得美國國會通過的《機器人電話濫用犯罪執法威懾法案》在中國也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尤其是具有威懾性的巨額罰款、新技術協議的應用、跨運營商間合作等,都可作參考。

事實上,如果單以社會綜合治理而言,中國比美國更有制度優勢,比如去年11月,工信部就公布了《關于推進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對騷擾電話產業問題重錘整治并作嚴格規范。如果相關措施能夠上升為法律,并引入更先進有效的技術,則更具長效性。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AI騷擾電話之所以難以治理,是因為它不只是法律問題,也不只是技術問題,還是社會倫理問題。高科技特性使其身處一個很大的灰色地帶之中,一些行為也難以準確定性,這使得反AI騷擾電話行動具有某種“投鼠忌器”的特性。

比如某大型銀行通過AI頻繁集體呼叫自己的老客戶傳遞某種信息,這算不算AI騷擾電話,說不定小部分客戶就有接收這類呼叫的需求。再比如,隨著AI技術的發達,我們手機上的個人助理可以根據判斷自動給飯館、發廊等商業店面打電話,幫用戶預約時間,這就使得未來AI呼叫交互會變得非常頻繁,從這個角度講,對于AI機器人呼叫一棍子打死顯然也是不合適的。

所以,隨著AI技術的提高和普及,AI造福人類的同時,給社會造成的煩惱也注定會越來越多,對此應早做預案,同時也要有一定的心理準備,寧肯暫時“投鼠忌器”,也沒必要“因噎廢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將是一個長期現象,很難有一蹴而就的解決方案。

通過法律來震懾騷擾電話縱然是一個合理途徑,但在運用法律過程中,如何準確識別合法與違法,如何避免法律的“誤傷”,顯然,還需持續關注并研究這其中的法律、倫理邊界。

□信海光(專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