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私人影院擅播電影,“優酷網”維權獲賠3.5萬

2019-10-21 王樂樂 IT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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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海淀法院網消息,因認為私人影院未經其許可擅播電影《黃金時代》,優酷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將北京金運玖慕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云樂迪視聽技術有限公司、北京網尚數字電影院線有限公司訴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法院認定金運公司侵害了優酷公司就涉案影片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判決金運公司賠償優酷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3.5萬元。

原告優酷公司訴稱,其經授權享有電影《黃金時代》的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三被告共同經營的云樂迪私影匯未經其許可,通過以電子設備為終端的信息網絡向社會公眾提供涉案影片的播放服務,侵害了優酷公司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連帶賠償優酷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00萬余元。

被告金運公司辯稱,云樂迪私影匯由金運公司獨立運營,與其他被告無關;金運公司播放涉案影片的行為涉及的是放映權控制的行為,而非信息網絡傳播權,優酷公司不是涉案影片的放映權授權方,不享有涉案影片的放映權,故金運公司未侵犯優酷公司的相關權利;涉案影片點播收入不高,且均已停止點播,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被告網尚公司、云樂迪公司共同辯稱,“云樂迪私影匯”微信公眾號及“紅螺”App只是起到發布信息的作用,并未實際提供涉案影片的播放服務。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金運公司播放涉案影片的行為是受信息網絡傳播權控制的行為,還是受放映權控制的行為。在確定金運公司行為性質時,法院考慮到:第一,公證人員選片、付費并進入觀影房間后,無需進行任何操作,涉案電影即可直接播放;第二,云樂迪網站中,點播影院的商業模式介紹載明“每個點播影院約有20-30個點播影廳,可同時在上千萬個影廳播放數萬部3D高清電影,取得了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第三,金運公司自認其所有的影片都存放在本地服務器,由播映機通過內部局域網調用本地服務器上的數據,并解碼顯示到投影儀輸出畫面。綜合上述因素,法院認為,金運公司通過內部局域網向不特定公眾提供涉案影片的行為是信息網絡傳播行為,應受信息網絡傳播權控制,并非是受放映權控制的行為。金運公司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云樂迪私影匯西直門店中通過內部局域網提供涉案影片的播放服務,使不特定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涉案影片,侵害了優酷公司就涉案影片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金運公司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