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立陶宛早報》有關華為涉非盟報道失實

2019-10-13 李思綺 C114中國通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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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立陶宛維爾紐斯市地方法院(District Court of Vilnius City)認定《立陶宛早報》(Lrytas UAB)2018年12月發表的一篇文章存在對華為公司的不實報道,責令該報于判決生效后的兩周內在其網站上刊登聲明澄清相關不實信息,并承擔華為的部分訴訟費用。華為公司對這一裁決表示歡迎。

《立陶宛早報》在2018年12月14日發表題為《中國巨頭在立陶宛蓬勃發展》的報道,報道稱從2012年開始的五年內,非盟總部的各種數據每晚都被發送到位于中國的服務器,并暗示該事件與華為公司提供的部分電信設備有關。該報道毫無事實依據,嚴重損害了華為公司的聲譽。

事實上華為向非盟交付的解決方案一直由非盟的IT員工所控制、管理和運作,華為既沒有掌控數據,也沒有將數據轉移到任何地方。華為于2019年3月發起訴訟,請求法院認定該報道不實,并要求《立陶宛早報》公開澄清報道中的錯誤之處。法院支持了華為的相關主張,判決書稱,該報道讓讀者產生了誤解,嚴重損害了華為的商業名譽。

在法院作出判決后,立陶宛早報于2019年9月26日在其官方網站刊登澄清聲明,承認相關不實報道損害了華為的聲譽。

(澄清聲明鏈接://www.lrytas.lt/verslas/rinkos-pulsas/2019/09/26/news/paneigimas-11968303/)

華為感謝立陶宛維爾紐斯市地方法院的公正判決。我們也再次重申,網絡安全和用戶隱私是華為的最高綱領,華為從來沒有、將來也不會在設備中安裝后門。過去30年來,華為公司在全球170多個國家和地區,為30多億人提供服務,保持了良好的產品質量與安全記錄。我們與全球運營商、企業、渠道、供應商以及廣大消費者建立了相互信任、互相尊重的寶貴合作關系,華為的質量與安全記錄有跡可循,這也是我們一直珍視的寶貴財富。對于任何刻意抹黑,以及毫無事實依據的公開指控,我們將采取法律手段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