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興:過馬路時“低頭玩手機”最高可罰50元

IT前沿10月6日消息據新華社消息,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近日批準《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進一步促進公民文明行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等。針對“低頭玩手機”過馬路、在車中拋物等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
信息顯示,《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早在今年2月就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8月份的嘉興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上,通過了《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指出,公民應當遵守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環境;禁止行人違反道路交通信號指示橫穿道路,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行走,跨越交通護欄,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嬉戲等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行為。
據了解,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瀏覽手持電子設備或者嬉鬧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此外向車外拋擲物品,在需要保持安靜的公共場所喧嘩等不文明行為也均有罰款。
資料顯示,目前世界上許多地方也有針對過馬路玩手機的罰款,如在美國夏威夷檀香山市首次過馬路玩手機的行人將被處以15美元到35美元的罰款,再犯罰款就會上升到35美元到75美元;屢犯不改者,罰款就會是99美元。在立陶宛違者將罰款20至40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