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控煙新規10月起實施,公交室外站臺抽電子煙最高罰五百

2019-09-30 趙一軒 IT之家
瀏覽

IT前沿9月30日消息 據澎湃新聞報道,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以下簡稱《控煙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版《控煙條例》首次將電子煙納入控煙管理。而公交站臺、旅游景點等場所也將控煙,違反者最高可罰500元。

新版《控煙條例》明確規定,煙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煙草作為原材料生產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電子煙。吸煙,是指使用電子煙、持有點燃或者加熱不燃燒的其他煙草制品。

在室外禁煙場所上,新版《控煙條例》將七類禁煙場所增加至九類。其中,公共交通運輸站站樓行人出入口外側五米范圍內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列入“禁煙區”,這也意味著公共汽車、長途客車、出租汽車、地鐵、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將全面禁煙。

此外,學校、公園、醫療衛生機構、公園、旅游景點、體育場館等場所行人出入口外側的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和室外購票區域,也納入“禁煙區”。

新版《控煙條例》刪除了“經營者、管理者勸阻”作為違法處罰的必要條件,只要在禁煙場所吸煙,執法人員即可處50元罰款并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有阻礙執法等情形的,處500元罰款。

據成都商報9月24日報道,目前世界上有189個國家和地區出臺電子煙的管控措施,日本、加拿大、新加坡、新西蘭、泰國等全面或部分禁止電子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