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電視燒屏,LG在澳大利亞被判賠償消費者16萬澳元

2019-09-06 李思綺 IT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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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前沿9月6日消息 此前,美國、澳大利亞多國用戶反饋LG OLED出現燒屏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澳大利亞兩名用戶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LG賠償兩位消費者16萬澳元(約合人民幣77.8萬元),原因是LG拒絕提供維修、更換或退款服務。

兩名消費者供詞顯示,他們均在2013年購買了LG的電視,但兩臺電視均在一年內出現燒屏問題。當消費者要求LG解決問題時,LG則以質保條款推脫。

不過,澳大利亞消費者相關條款規定,質保服務過期后或不適用時,消費者仍有權尋求維修、更換或者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