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8-19 | 欄目:互聯網 | 點擊:次
8月19日消息,淘寶網針對《淘寶網市場管理與違規處理規范》違背承諾-違背發貨時間承諾規則進行調整,此次規則將于2019年8月26日正式生效。
在更改后的規則中,《淘寶網市場管理與違規處理規范》與《淘寶網關于違背承諾實施細則》均對違背承諾方面要求,若賣家違背發貨時間、交易價格、運送方式等承諾的,須向買家支付該商品實際成交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且賠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殊商品除外。
其中,《淘寶網市場管理與違規處理規范》還要求賣家未在淘寶網判定投訴成立前主動支付違約金的,除須向買家支付違約金外,還須向淘寶網支付同等金額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還可采取扣A類6分、下架商品、刪除商品等措施。
《淘寶網關于違背承諾實施細則》則對保險、餐飲美食、服務商品等特定類目一級類目,賣家違背發貨時間承諾的,須按照實際成交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且賠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00元,違約金最低不少于1元。
關于違背承諾違約金方面,違約金是商品實際成交金額(不包括郵費/紅包的金額)的10%。若同一訂單中多筆交易,按照被投訴成立的多筆交易總金額的10%計算,同一訂單最高不超過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
此外,同一買賣雙方付款時間在24小時內的多筆訂單合并計算最高不超過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定類目商品最低不少于1元;不同買賣雙方的多筆訂單被投訴成立,以訂單為單位,分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