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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直播帶貨 “7 天無理由退貨”執行情況總體較好

時間:2020-06-17 | 欄目:業界 | 點擊:

IT前沿6 月 17 日消息 據人民日報報道,北京市消費者協會 16 日發布的《直播帶貨消費調查報告》顯示,直播帶貨 “7 天無理由退貨”規定執行情況總體較好,但也存在部分虛假宣傳、信息公示不全以及售后沒有保證等損害消費者權益問題。

IT前沿了解到,北京市消協此次直播帶貨體驗調查共選取了淘寶、天貓、京東、蘇寧易購、拼多多、小紅書、蘑菇街、抖音、快手和微博等 10 個直播平臺作為體驗調查對象。體驗人員以消費者身份在每個直播平臺各進行 3 次模擬購物體驗,共完成 30 個直播帶貨體驗調查樣本。

報告指出,本次體驗調查的 30 個直播帶貨樣本中,有 29 個體驗樣本均能夠做到 “7 天無理由退貨”,只有 1 個體驗樣本 “無理由退貨”遭到拒絕。體驗人員在蘇寧易購直播平臺購買一款 “周黑鴨鎖鮮樂享鹵鴨脖”時,平臺商品信息和訂單頁面均標注支持 “7 天無理由退貨”,但在商品詳情頁底部有小字提示 “鎖鮮產品不支持‘7 天無理由退貨,發出后不支持修改地址’”。體驗人員在購買過程中沒有看到提示,收到商品后以 “七天無理由退貨”申請退貨,商家以提示 “因保鮮盒裝保質期短已發貨不支持退款”為由,拒絕了退款申請。

調查發現,在 30 個直播帶貨體驗樣本中,有 9 個樣本涉嫌存在證照信息公示問題,占比 30%;有 3 個樣本涉嫌存在虛假宣傳問題,占比 10%;有 1 個樣本執行 “7 天無理由退貨”不到位,占比 3.33%。體驗調查還發現,部分直播帶貨商家雖然標注 “退貨包運費”,但退貨時實際支付 12 元運費,商家只補貼 10 元運費;部分微博直播帶貨過程中,除了主播語音介紹,平臺和商家頁面沒有任何商品的文字或圖片信息;個別直播帶貨商家要求先交定金,并提示 “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預售協議”,否則無法提交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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