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萬奔馳銘牌系偽造,車主要求“退一賠三”

2019-08-24 玥玥 IT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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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前沿8月24日消息 據《大參考》消息,2018年3月,劉先生在河南匯星行花105萬元訂購了一輛奔馳GLS450越野車。不料,在辦理車輛登記時,他發現車輛銘牌存在偽造,上面寫的是2017年4月,實際生產時間應為2016年5月。

針對這一情況,河南匯星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銷售經理解釋稱,他們只驗車輛的車架號、手續、合格證、關單、一次性上下車檢,很少檢查車的生產日期,“這個情況我們也是受害者”。

面對此說法,多次協商無果后,劉先生將河南匯星行等四家公司告上法庭,并于近日提出“退一賠三”,總計420萬的賠償,被告方一致表示不同意。被告律師稱,本案所訴行為不構成欺詐,不應適用三倍賠償,原告所訴銘牌情況不屬于產品缺陷。控辯雙方各持己見,法院決定擇日宣判。